让人们充分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
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带薪休假,说声爱你不容易。”考察人们之所以发出这样的感慨,原因就在于带薪休假的政策和制度虽已日趋完善,但在具体执行中却很难落实到位:不是单位领导对带薪休假不重视、不支持、不带头,使得干部职工休息成了“空头支票”,就是一些干部职工为发展进步、为生活生计而放弃休假的权利,在那里加班加点;不是工作岗位重要、“一个萝卜一个坑”离不开,就是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带薪休假成了“写在纸上的权利”。
正是因为带薪休假制度的不落实,一些干部职工长期处在艰苦紧张的劳动中,甚至连8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都无法保障,身心得不到休息、调节和放松,难免出现身体素质下降、心理压力加大、疾病增多、家庭或友情之间关系弱化,甚至“英年早逝”的现象,劳动者带薪休假的合法权益不仅受到伤害,没有保障,而且也给单位、家庭带来了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确让人让感到痛心和惋惜,难怪人们有意见。
国家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建立完善干部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以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充分尊重。因为,带薪休假是现代社会的文明制度,它既可以让干部职工享受到带薪休假的权利,又可以让他们享受到休假、休息和放松身心的快乐,还可以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尽到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和谐邻里的责任。
所以,全社会都要强化带薪休假的理念,形成带头休假、自觉休假、快乐休假的良好氛围。作为单位要尊重劳动者的权益,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干部职工的带薪休假,让他们放松身心,恢复体力,更好地为单位发展作贡献;作为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带头休假,不然干部职工带薪休假难的问题就不好解决,一个自己不愿休假的领导,是不大情愿和鼓励别人休假的;作为劳动者个人要维护自身的带薪休假的权利,主动自觉地提出休假,使自己的身心获得释放和休息,以更加饱满的精力和充足的干劲干好本职工作;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带薪休假制度的执法检查督促,对违犯规定拒绝干部职工带薪休假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乃至处罚,让劳动者带薪休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刘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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