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出门办事看到市区一个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近前一看,才知道是一辆出租车撞着前面等红灯的小轿车上,把人家车子的后“屁股”,特别是保险杠全撞坏了,出租车自己也伤得不轻,司机自己的头和手都受了伤。在等红灯时相撞真是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故,然而却是活生生地发生了。如果看到红灯提前减速刹车,完全可以避免,而因为司机的疏忽大意,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带来了经济损失和伤痛。的确值得引起我们司机同志的重视,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谨慎驾驶,减少车辆事故的发生。
应该说,随着新的交通法规的严格贯彻执行,大多数司机同志的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车辆事故也明显下降。然而,受利益杠杆的驱动,有少数司机同志的交通意识和安全的意识不强,特别是在行动上坚持还不够自觉和一贯,把“挣钱”放在了首位,把生命财产安全置之脑后,以至于“要钱不要命”。这是很可怕,也是很危险的。据了解,在以往发生的车辆事故统计中,数出租车和摩托车发生的频率较高,几乎成了“马路杀手”,给人们的出行造成了不安全的隐患,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在所难免,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发生车辆事故的现象上分析,是不是表现在“四个该和不该”上,即:该减速慢行的不减速慢行、该打转向指示灯的不打、该到达的地方不去、该礼让的不礼让,不该停的地方乱停、不该拐的地方乱拐、不该抢道的地方乱抢、不该急刹车的时候急刹车。总之是不按交通规则行车,不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讲文明礼貌行车,群众是有些反映的。实践证明,按交通规则行车事故就少,开快车、“英雄车”,不按规则、不讲文明行车事故就多。
事故虽然不可避免,但还是可防可控的。首先是司机要增强责任心,强化安全感。加强交通法规学习,增强依法依规行车的安全意识。比如,认真学习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新交通规则、出租车公司的文明行车规定等,时刻绷紧安全弦、文明弦,自觉做到“三个负责”,即:既要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更要对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还要对道路交通安全负责。既能获得稳定可观的收入,又能保证安全行车。其次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交警,要切实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让他们熟知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要求;查验车辆的技术状况,包括证照、证件等,确保有证驾驶,技术熟练,善于处理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最后是出租车公司应该经常组织司机们学习有关规定,宣传树立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的典型,批评帮助技术差、礼貌差、安全意识差的司机,妥善处理好与乘客的关系,树立良好的司机形象,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为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创造条件,共同把减少车辆事故,确保出行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人际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 刘选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