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属好制度 关键在落实
春节临近,农民工又进入了讨薪期。辛辛苦苦忙活了一年,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农民工要得千难万难。应该说,对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国家有关部门也一直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这对于农民工来说实在是一个好制度,自然受到大家的欢迎与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上方“宝剑”,或许年复一年的讨薪,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农民工有望在辛苦忙碌之后,能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报酬,不再为讨薪而左右为难。
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更是一块社会“诟病”。农民工实名制,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制管理制度,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诟病”的利器,无疑让农民工吃上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好制度关键在落实,如果不落实,缺乏应有的监督管理,没有人去自觉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农民工实名制要得到落实,就要在加大宣传、加强监管、自觉执行和自我保护上狠下功夫,让好制度进入实践,发挥作用,真正成为农民工正当利益的“保护神”。
加大宣传,就是注重农民工实名制政策的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用工部门和农民工熟悉了解《意见》的内容、要求及监督执行的办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民工、让农民工工资有保障的良好氛围,从而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加强监管,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用工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农民工实名制贯彻落实的部署、要求和检查,督促用工单位及时足额兑现农民工工资,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让农民工放心放手劳动。自觉执行,就是用工单位及其负责人要自觉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在“用工”时,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出现资金困难和矛盾时,主动与主管部门特别是农民工协商,决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我保护,就是农民工要充分利用实名制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申办银行卡,有矛盾纠纷时能够按程序、要求向人事劳动部门和用工单位反映,合法、合理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至于为工资拖欠问题给自己平添烦忧。
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可以作为一个“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的诸多问题。只要全社会高度关注,用工单位和监管部门尽到责任,农民工善于用制度保护自身利益,那么,好制度、好政策就能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就能不断提升农民工对社会的认同感,使之获得勤劳、快乐、和谐的劳动和生活。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常委会 刘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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