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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法则 诲人之宝典

发表日期:2017年9月18日  出处:原创  作者:刘选启  本页面已被访问 3575 次

人生的法则  诲人之宝典

——对《了凡四训》的认识与感悟

 

很多年以前就看过《了凡四训》这本书,可能是工件太忙,没有能够深入地去研读,加上当时还年青,人生阅历不够,对书中的内容不太理解,因而感受、体会不深,也没有结合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好在近年来有些闲暇时间,重新拿起书来认真地研读,同时还参阅了智然的《了凡生意经》和吴文新、朱康有的《了凡四训与共产党人的信仰自觉》,才有了一些体会,并结合当下的精神写了一些文章,所幸还被一些报刊、网站采用。其余数篇分列于后,敬请批评指教。

《了凡四训》,是明代袁了凡写给其后世子女的家训,主要是其结合亲身经历教戒他的儿子袁天启的,涉及认知命运,明辨善恶,改过迁善,概括地讲就是阐述如何修身立命。说到底,它是一本关于人生与命运的书,谈的都是学习、工作和生活,过去、现在和未来,或者说,就是教给我们如何认识生命、知过改过、积德行善、修养谦德,遇到人生困惑和问题时,应该怎么去做,用什么样的心态,以什么样的行动去处理问题。《了凡四训》是节选自袁了凡不同时期的四部著作,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和“谦德之效”。其中,“立命之学”是袁了凡在晚年总结人生经验以训诫儿子的《立命篇》,“改过之法”和“积善之方”是出自袁了凡早年所著《祈嗣真诠》中的两篇“改过第一”和“积善第二”;“谦德之效”是他晚年所作的《谦虚利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四篇文章逐渐被后人称为《袁了凡先生四训》,即今天的《了凡四训》。“立命之学”,主要是袁了凡自己的人生所历、所感、所思、所悟,详尽阐述其“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命运观;“改过之法”,讲述如何端正自己的思想观念以及改正错误的方法,主张通过存善心而发“耻心”“畏心”和“勇心”及在事相、道理、心念不同层次来力行改过;“积善之方”,首先通过大量实例说明“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道理,然后条分缕析善的不同形式和实质及“善行”不同类型,形成对“善”的深刻完整的解行体系;“谦德之效”,以“天道”为例证说明“人道”抑满扶谦的道理,劝诫人们要虚怀若谷,待人谦逊、恭敬。最后强调“抬头三尺,决有神明,趋吉避凶,断然由我”的理论主旨。

虽然这本书篇幅短小,但是寓理深刻,内涵丰富,融通儒释道三家思想,蕴涵着中华文化的深邃智慧,被誉为“东方第一励志奇书”“善书”,深受名人志士的推崇和普通百姓的欢迎。比如,民国初年,印光大师对这本书就极力提倡,毛泽东和蒋介石都敬佩之至的晚清中兴四大臣之首的曾国藩,就曾要求其子女要将《了凡四训》读上百遍。儒家侧重做事,法家倡导治世,道家侧重做人,佛家关注生死与修心。总体而言,这是一本劝善书,其精华在于“命自我立,福自己求”,告诫世人要靠自己的后天努力驾驭天命,自塑命运,而改变命运的关键和根本在于为善利他、慎独修德;讲述“趋吉避凶”的方法;强调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只是要积善积德、谦恭卑下,就能够求福得福,善报无尽。显然,了凡有着清醒而深刻的道德自觉,对于“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积善成德、明德惟馨”等有着深切的体悟和认肯,希望能够引导后人走上行善修德、做命运主人的人生正道。

立命之学。“命由我作,福自己求”,这是《了凡四训》关于“立命之学”的最直接诠释。何谓“立命”?即是指创造命运、改变命运,不为其所束缚、禁锢。我们的命运不是上天注定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人生经历及被命运所拘,但命运究竟如何能够改变?云谷禅师给予了精确的指导。天地父母已经给了我“命”,还要什么命不命的?“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天下聪明俊秀不少,所以德不加修、业不加广者,只为因循二字,耽搁一生”。随顺这种命运的摆布,一生空过。正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后来,了凡先生得到云谷禅师一番教导,使得他顿悟。于是,他立志改变自己“寿命只有五十三岁,且无子”的命运,不但考取了进士,而且还有了两个儿子,活到了74岁。这一切主要得益于竭力行善和努力断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命由我作”就是要求一个人要通达明了,知道一生的甘苦顺逆,怨天尤人是徒劳无益的,要躬身反省,不论是在求内在的德行,还是求外在的资生之具,我们都要反躬自省去探求。人只有经常的自我反省,只有反省才能进步,才能充实自己的德行。“福自己求”就是要走出心为行役,迷失方向,一旦求之不得,就认为“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的悲观绝望,向内求,向善作,才能获得福报,改变命运。“有志于功名者,必得功名;有志于富贵者,必得富贵。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当下,对命运的认识,总体上有三种说法:“我命在天不在己”“我命在己不在天”“我命在天亦在己”。我感到第一、第二种说法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第三种说法比较全面客观。因为。第一、第二种说法是强调了一个方面,忽略了另一个方面。前者只强调了先天的因素,忽视了后天的努力,是典型的“命由天定”;后者只强调了后天的努力,却忽视了先天的因素,是典型的“我命在己”。而第三种说法,则比较科学全面,人的生命首先得益于先天因素,即一个人的出生所秉持的天地、时间地点环境、父母及家庭环境,所谓“我命由天”;但一旦来到世间,成为一个社会人之后,不能完全依赖先天因素,必须融入社会,努力奋斗,创造前程,即是“后天的命运”由自己来创造,“福自己求”。这种说法,既不过分强调先天因素,更不忽视后天的努力,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仅仅是先天与后天的简单叠加,而是辩证有机的统一。

改过之法孟子所说“人恒过,然后能改。”人们也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都说明“改过之法”,就是不仅要积极为“善”,而且还要知非改过。人生在世,犯错也是难免的。有些人,因为一点小错误,断送了性命;有的人,因为犯下错误,成为千古罪人。人们要通过改过,消除罪业,改善命运,就要对自己的过错与行为发“三心”,即对自己的心理和行为要严谨慎重,要对自己的恶心(恶念)、恶行(恶事)有羞耻心,要对自己的恶心、恶行的恶果有畏惧心,要对立即改掉自己的恶心、恶行有果断勇敢的决心;然后通过“三改”来逐渐提高自己的改过层次和彻底程度,首先是改掉具体的恶行,比如昨天发怒了,今日就坚决不要再发怒;昨天杀生了,今天就坚决不要再杀生;乃至坚持下去,永不再做此类恶事。其次是明确改过的道理,知道恶心、恶行的发生机制和严重后果,从而在思想上自觉克服产生恶念、发生恶行的认知、思想和观念根源。最后是治心,就是从内心最深沉的价值观和自我意识上去改过,“理”属于理性,是知识性的道理,可以外在于人心,可以讲给别人,自己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但是“心”却不同,是自己的内心、最深层次的良心、良知,是自己的心灵或灵魂,也即是自己最高的信仰和最具有稳定性的价值观;如果能从这个层面进行改过,那么最终结果将是此后的心念和言行不大可能再出现差错。命运之向好的方向改变,与善行之正能量的发挥有关。“未论行善,先须改过。”其中原因,细细忖度,甚是有理。“改过之法”中,还有一个正确面对别人过错误的问题。当看到别人的过错时,我们有时确实不能够忍受,又没有去帮助他人改正,而应该从情理上分析,理解、原谅别人,并想方设法去帮助他人认识和改正。同时,在行事不顺利时,应该进行自我反省,对自己的内心进行省察和考量。所谓“未能自度,而能度人,无有是处”。一个人在与别人交流或者为人处世时,既是一个当局者,同时也是一个旁观者。以旁观者的身份去思考和打量作为当局者的自己的所言所行,这样才能够反躬自省。只有擅于自省、自讼的人,才能是一个正视自己的人,能自己把握自己的人,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有明确的方向并为之付出努力,也才能够感染身边的人共同进步。

积善之方“积善之方”,说的是积善成德的方法,改造命运不仅要改过,而且还要积善。了凡在一一分析了积善方面的10则公案的基础上,提出了“善”的至高标准是“凡日用间,发一言,行一事,全不为自己起念,全是为物立则,此大人天下为公之度也”;积善应该明白的事理是“为善而不穷理,则自谓行持,岂知造孽,枉费苦心,无益也”;善的8 种情形是“凡此十条,所行不同,同归于善而已。若复精而言之,善有真有假,有端有曲,有阴有阳,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满,有大有小,有难有易”;善与恶的区分是“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有益于人,则殴人,詈人皆善也,有益于己,则敬人,礼人皆恶也,是故人之行善,利人者公,公则为真,利己者私,私则为假,又根心者真,袭迹者假,又无为而为者真,有为而为者假”;积善的10个具体方法是“与人为善,爱敬存心,成人之美,劝人为善,救人危急,兴建水利,舍财作福,护持正法,敬重尊长,爱惜物命;行善积德的结果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表面看,行善似乎比改过来得容易,但其实不然。“过”要改得彻底,必须在心念深层下工夫,就是要彻底与物欲、私欲、贪欲决裂,这些“欲念”才不再成为支配自己心念和言行的“主人翁”;而行善则要从正面确立“善”的观念,并使之内化、沉淀到自己的心念深层,并取代过去曾经有过的“恶念”,成为真实的“主人翁”——自我的心念和言行均由它来发号施令,这样就从根本上达到了“运心动念便是善念,举手投足便是善行”的状态。如此,一个人的修养便到了“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善境。

谦德之效“满招损,谦受益。”这句训诫一直成为世人的座右铭。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的过程,也都有其发展的极点,当到达极点后,就会逐步下降,就像曾国藩在《家书》中提到过的“日中则昃,月满则亏”,《了凡四训》同样阐释了“谦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须使我存心制行,毫不得罪于天地鬼神,而虚心屈己,使天地鬼神,时时怜我,方有受福之基。彼气盈者,必非远器纵发亦无受用。稍有识见之士,必不忍自狭其量,而自拒其福也,况谦则受教有地,而取善无穷,尤修业者所必不可少者也。”这是说,人若谦虚,神明相佑,人若骄满,神明相拒。因此,被称为“万经之首”的《易经》,就特别强调“谦谦君子”的重要性:“谦:亨,君子有终”,是说君子有谦卑之美德,那么一生必然有好的结局;“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是说君子非常谦虚,涉越大河意指干大事、干难事,都会取得好的结果;“鸣谦,贞吉”,是说如果君子已经声名显赫却依然谦卑虚心,那么做任何事情只要占卜预测都会有好的兆头;“劳谦,君子有终,吉”,取得巨大事功的君子,如果能够谦卑低调,那就会有极好的结果;“无不利,挥谦”,如果充分发挥君子的谦德,必然无往不利;等等。《系辞下》云:“谦,德之柄也”,可见谦德是一个人所有道德中执柄之德,乃为人做事的制胜法宝、成功和幸福的必备素养。如果说积善是自我的修行,专注于自身的话,那么,谦虚则是在人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态度。一个不知道谦虚的人,最终会出现大的问题,后悔莫及。殊不知,人都是厌恶骄傲自满的人,而喜欢谦虚的人。因为谦虚,能使我们放开心胸,接纳他人,赢得更多的机遇;因为谦虚,能使我们反躬内省,及时发现弊病,极力改过,赢得新的生命;因为谦虚,能使我们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获得更多的青睐和赏识;因为谦虚,能使我们海纳百川,集腋成裘,能够在任何环境中不迷失自我,进而成就圆满的人生。

总之,作为一种人生法则,特别是对命运的认识,以及对善的追求,对过的改正,最终的目的是改变命运,成为圣人。无论是具有大智大慧的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应该努力去追求,能够使自己的人生顺利通达一些,命运趋好一些,生活过得幸福快乐一些,即便是改变不了命运,但也能调节心理,改变状态,能够更好地与自然、社会和他人友好、和睦相处。其实,具有类似于了凡这样大智大慧的人却廖廖无几,实属少见。因而,不是人人都能达到如《了凡四训》中那些人物的境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无论是积德行善、改过从善,还是修养谦虚品德,大多数人都不可能超凡脱俗,没有势利,即使是了凡自己也是为了能当更大的官,能生儿育女,能长寿宝贵,何况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乎!基于此,世间积德行善、修养谦德的人很多,最后成功的人却极少,真正能改变命运的更是微乎其微。原因就在于识见、智慧达不到理想的高度,意志和毅力不够坚强、持续,再就是不可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更不可能“禁情绝欲”“不食人间烟火”!即使是“谦德之效”作用很大,也得历史、辩证和发展地看。“善”和“谦”是良好的为人品德,对于善良、正直和具有爱心的人,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对那些为非作歹、缺乏仁心爱心的人来说,是起不到作用的,说不定还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危及到好人和百姓。因此,“善”和“谦”还必须与法纪、道德紧密结合起来,在法纪和道德保护下,才能发挥到极致,有利于社会和苍生,促进和谐稳定,确保长治久安!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常委会  刘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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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发表人:小草
发表人邮件:lxq5866@126.com发表时间:2017-11-2 15:22:00
感谢尚云的回复。第四种说法似乎很超脱,有点“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虚空之感,恐怕只有修道达到一定程度不同或已经成佛的人才有的境界,自然不敢妄论。
发表人:尚云
发表人邮件:317085024@qq.com发表时间:2017-9-22 19:46:00
深度好文章,骨灰级的哲理。这里我想探讨一下关于:我命在天不在己;我命在己不在天;我命在天亦在己有感。作者的认同倾向于我命在天亦在己,这也是应验了:“福自己求”的道理,就像一个人相信命运去抽签一样,而作者抽的是第三签。但是你认为你所抽的这个签很好,就泛泛要求别人都去抽这个签?我认为还有第四个签:我命非天亦非己,这才是唯物主义的正确观点,不过这个<了凡四训》我真该去读读,谢谢刘选启的分享! 对于福自己求,孔子有句话∶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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