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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神侃录(3)(吴忧)

发表日期:2015年8月30日  出处:原创  作者:吴忧  本页面已被访问 3480 次

 

 
 
 
 
网友神侃录(3)
 
——影响观察的因素
 
文、编:吴忧
 

 

X:慢!——你说我们不更多地谈社会制度对发现真理的影响,这我同意。你说的“当然我们心中能明明白白的知道这一点,还是很重要的”,这句话,我认为也是如此的。因为如果我们在这一点上不清醒,就很容易糊里糊涂的被人家给“洗脑”了,让人家用本来不是真理的“理论”——仅仅是用“科学”的头衔伪饰一下,或用什么“高尚”的光环套一下,就被忽悠得认为是真理了,而去投入、去“献身”、去奋斗,义无反顾,乐此而不疲!

 

小的,在日常生活上,就像受“脑白金”、“黄金搭档”等保健品的宣传广告的疯狂的欺骗;

 

大的,在道德观上,就像林春娘(那个死后被立“贞节牌坊”的苦女人,见《贞节》帖)之为封建礼教而献身。用现在的话来说,那种愚昧就会“被人家卖了,还在帮人家数钱”。分明是受了一辈子的苦,可她心里感觉到的大概还是“那个美就甭提了” !因为她觉得我为了实现这个理论,而光荣地献了身,蛮值得嘛!——你说,“二程一朱”怎么看?他们当然是在偷着乐,他们会想:“傻丫头!你不过是我们手里的一个工具罢了,若是没有你们的受苦,哪来我们的享乐?你认命吧!……”这样的例子,真是多得很……

 

W:哎,哥们,你说跑题了——

 

前面说过,由于眼睛的功能有限,这使我们对外界的观察范围也变得很有限。我现在想从一个极端的例子说起,就是“如果我是一个生来就双目失明的人,那我对颜色、光亮应该有个什么样的感觉呢”?我想我会觉得这个世界是“一片漆黑” 的,谈不到有什么五颜六色了……就是说,我凭这样的视觉的功能,认识到的这个世界,会是一个漆黑的世界……

 

X:不会吧?能是这样吗?我认为你的感觉不会是“漆黑的”,而是一个你对我们说不清的世界……

 

W:我也说一句“不会吧” ?你不知道,我现在给学生讲的光学已经从“几何光学”进入到“物理光学”了,我现在讲的是光的“波粒二象性”了。眼睛能看到物体的原因,那是初中物理讲的东西,难道我还不懂那个常识?简单说,物体发的光(此时是光源)或物体上的反射光,透过眼球的晶状体,成像于视网膜上,人们就有了对外界的光、颜色和形状的感觉,那么,一个完全失明的人,就是说他一点都接受不到光的成像,那他的感觉不是“漆黑”的,还能是什么?

 

X:呵呵,行了,我们的物理大老师!没有人敢怀疑您的光学知识。我是说他不会有“黑”的这个概念。

 

我以为,我们对周围世界一切的一切,如颜色、大小、冷热等等的描述,都不是事物本身原来就有的名称,譬如说“红”色,就算是这种颜色是原来就有的,可它本身却并没有显示出它具有的这种颜色,就必须叫“红”色,叫它“红”色,这是人们为了和其它颜色相区分,而给它命名的。如果开始第一个人给它命名叫“绿” 色,并且约定,以后凡是和这个颜色相同的,都叫“绿”色,那么这个颜色的东西,就都是“绿”色的了;再比如,一个小孩子刚生下来的时候,是没有名的,后来他叫什么名,完全是由大人给他起的,原则上,叫猫,叫狗,叫胜利,叫失败,都是可以的……

 

说到底,对一切万物、万象的命名全是人为的,每种描述内容都是表示这种东西的一种“符号”,是为了和别的相区分,是为了称呼起来方便;并且和后来人相约定,大家都这么叫,这让我们人类彼此之间才有了可以互相听得懂的“共同语言”,进而才形成了语言、文字、科学、文化的整个系统;……还有,人们之所以能够有学习或沟通的能力,这是要在人们能够有一个共同环境的体验,并且有能够在对已知的现象的存贮、与对未知的现象进行比较的能力的前提下,才能具有的,否则,就谈不到学习和沟通……

 

W:行了行了,“理论家”,你长篇大论的,究竟想说些什么?

 

X:说什么?说你的那个“漆黑”的感觉是不可能的呀!你想想,你生下来的时候,就是双目失明,也就是那种“胎带来的”“有眼无珠”的先天残疾孩子(呵呵,是假设哦!要不,可太残酷了!)那你能对光有过体验吗?要知道颜色、明暗,全都是以对光有过体验的人,才能有的感觉。你既然对光的感觉从来都没有过,那我们说的各种颜色、亮度的或明或暗,你能想象出是什么样子的吗?就是说,你既然没见过“黑”是什么样,在你的脑子里根本没有存储“黑”的概念,那你又怎样能通过比较,而分辨出你感觉到的颜色是黑色?简单说,你应该是“无法向我们说清你的感觉是什么”,甚至连这种感觉是不是对“颜色”的感觉,你也都是说不清的,因为你根本都没有过“颜色是什么”的概念。你也许会说,我虽然看不见,但我听过你们对颜色的描述,我能想到的。我说,不!你想不到的。在对光的问题上,我们没法沟通,我们没有共同的体验,我们对光的一切描述或定义,你都听不懂;反过来,你对这方面的感觉的描述我们也听不懂。就是你的描述,是不是关于光的方面的,是不是关于“看”的感觉(你可是从来就没“看”过哦!),我们都无法肯定……

 

W:唉,太好了!真有你的!我终于明白你讲的道理了,“思维另类,见地独到”,果然名副其实!

 

我明白了我的错误所在,是我站在了一个正常人、或者是一个半路失明的人的角度,就是我已经有过对“漆黑”的概念,想当然(或名之曰经验主义吧)的看问题,而得出了是“一片漆黑”的答案。而不是真正站在一个从来就没有眼睛、不懂得什么叫“看”、对光没有过任何感觉的,因而不懂得关于一切对光的描述的人的角度,而设身处地、实事求是的去想问题。

 

这是看问题的肤浅、不求甚解,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和不尊重事物本身的真实。这如果是在研究科学,那这种凭主观臆断、粗枝大叶的态度,将会一事无成或会犯错误的。科学之所以能被称之为科学,就是它的求实,是它的无条件的尊重事实。所以才能发现真理,并因此而叫“科学”。我听到了你的这番议论,可以说对我的触动很大,我甚至为我是一个理科教员,一个被人忽悠为“严谨”的人,而感到惭愧!

 

X:哈哈,W兄,您言重了!您本不必这样苛责自己的,其实类似的现象在社会上是广泛存在的,尤其在这个喜欢浮夸和张扬自己的社会风气里。

 

 

譬如说写作吧,现在有了不少“神童作家”,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你说,他能有成人社会生活的体验吗?他能真正理解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吗?如果不能,可他们居然能洋洋洒酒动辄写长篇巨著,能对某些很复杂的社会现象去进行剖析或评论,那他所写的相关内容是从哪来的?显然都不过是抄袭,是拼凑,是人云亦云,这不就都是流于“想当然尔”吗?

 

W:社会风气的堕落,可以让那些随波逐流人也跟着降低自己的品格,就是抄袭别人的,也觉得很坦然。可是做人,对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标准,我自是不敢因此而原谅自己,我不愿意丧失做人的这起码的良知,——这事我就不多说了。

 

这里,我忽然有了个奇怪的问题,就是你为什么会这样考虑问题?是你平时就思维缜密,还是在某个问题的启发下,才对这类问题产生了这样细致、严密的思考?对了,我又想起你方才说的什么,“就算是这种颜色是原来就有的”这话是什么意思?初中物理就说过:颜色、密度、熔点等,这是物质的属性。就是说,颜色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那怎么还能说是“就算是……”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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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发表人:月圆中秋
发表人邮件:470011648@qq.com发表时间:2008-8-6 22:52:00
上次发的评论我已经看到了,当时时间比较短,没有跟帖。小吴老师很谦虚,文章虽是调侃的形式,却有着深刻的内涵,值得一读。小哥俩这次的话题,也让我思索了一件事,那就是海伦,如果她在天生就失明失聪的话,可能就无法想象和感知这五彩和动听的世界,也就不会有她那些佳作了。看来小哥俩的聊天内容还真能让人受益呢。
发表人:吴忧
发表人邮件:258wy@163.com发表时间:2008-8-6 6:57:00
因为网站丢失信息,我原来在此帖后面的自跟帖也随之丢失。这是后补发的帖,在这里再简单说一句:谢谢相思宁蔓、梦静依依和月圆中秋等三位老师对我《神侃录》帖的光临指导!我这里表示谨遵教诲,如梦静老师所说不要在意有没有人评点。那我就只管发下去啰,呵呵!其实我能理解的,因为我也很打怵跟帖呢!——写不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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