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海缘梦 >> 文章连载 >> 网友神侃录(4)(吴忧)
    
  双击自动滚屏  
网友神侃录(4)(吴忧)

发表日期:2015年8月31日  出处:原创  作者:吴忧  本页面已被访问 3361 次


 

 网友神侃录(4)

——应该客观地看问题

文、编:吴忧

 

 

X:先回答你最后的问题。你能提这问题,让我对你这位物理老师讲的理论知识能否联系实际的问题,产生了怀疑!举个例子,如果我们在真正的“夜黑头”的晚上——就是一点光亮都没有的时候,我们走进了一个陌生的黑屋子,那请你给我说说,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什么颜色的?

 

W:这我是说不出来!可这并不能说明这些东西本来就没有颜色。

 

X:你说对了一半儿。这例子本身在说明一个道理:就是“颜色”是可见光照到物体上以后,物体能反射回来的那种颜色的光,进入到我们的眼睛中,而给我们了这种颜色的“感觉”。其它颜色的光,都被物体吸收掉而没有被反射出来,我们也就没有了别种颜色的感觉……这就是说,物体的颜色是依赖于可见光的照射(包括本身不发可见光的情况,下同)。

 

如果没有可见光的照射,或者用红外光、紫外光去照射,再或者这个物体能吸收全部可见光,那你说这个物体是什么颜色的?你说不出来吧?

可能你会说“黑洞”(注)是黑色的,所以说颜色是物质的属性。

我说,虽然我们叫它为“黑洞”,可这只是我们给它“命的名”。实际上,这“黑”色,严格说来,是不能和“红、橙、黄、绿、蓝、靛、紫”等颜色相比的,它只是表示在非常暗的环境下(亮度非常小),给人们在视觉上的一种感觉,这个时候,因为“很暗”,即在物体上几乎没有可见光线的照射,物体上没有对任何颜色的可见光的反射,因而也就没有这反射光在视网膜上成的“像”,视觉神经也就没有任何反应,就是没有看到任何东西。

另一种类似情况是:在光线比较充足的时候,这个物体,它能把一切照到它身上的可见光全部吸收了,也就是没有任何反射光的情况,我们看起来,它是“黑”的。

因为这两种情况,“给我们视觉上的感觉”相同,于是就都把它的“颜色”叫成“黑色”了。

黑洞,就是在这个天体上,没有任何反射光的情况,我们看起来,它的“颜色”就跟黑布的颜色一样,于是我们就叫它为“黑洞”。而实质是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物体的颜色是依赖于可见光的照射”这就是说如果没有可见光的照射,物体是什么颜色的,你就无法判定;或者更进一步说,如果没有可见光的照射,那物体本身究竟有没有颜色,你也没法推测。那从这个意义上说,你说的“颜色是物质的属性”就不够准确了。这就是我说的“就算是……”的道理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W:我承认你说的有理,接着回答我别的问题。

 

X:关于是思维缜密,还是受什么启发的问题,说来惭愧!这让我怎么说呢?说这是我的习惯吧,有点言过其实。再自夸一点地说自己的话,——可也能算是真话,就是你说的这两个方面的因素都有一点儿吧。

 

现在说后者:我是受了什么的启发,才有了这样的思考的问题。

是这样的,我前面说过,我最近接触了一点佛学,在《金刚经》的“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中,佛(释迦牟尼,下同)说“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这话实在太深奥,不是我小X所能理解的,但我还是努力地去猜想他的意思,我猜他的意思是(当然不敢说一定对,也许是错的呢!):我虽然给你们讲了三十多年的佛法,但其实我并没有向你们讲出来真正的佛法,因为真正的佛法是讲不出来的。现在在这里说的这个“说法”的词,只是为了说明“我是在做什么”而给这个活动起的名字叫“说法”。注意,是给这个活动起个“名”儿,并不是说,我是真的在这里“讲法”。

 

W:为什么“真正的佛法是讲不出来的呢”?

 

X:经典记载:佛在菩提树下悟道以后,马上要入涅盘,就要走了。本来他也不想讲什么金刚经,什么都不想讲。那时帝释天人都下来向他跪著请求,说,你老人家不能这样搞啊!你多生多世发大愿,说大彻大悟之后要度众生,现在你大彻大悟证道了,你反而要走,不管我们大家了,这个不行啊!佛当时只讲了一句话,就是“止。止。我法妙难思。”

 

他说的意思是,“你停止,你停止,我证得的这个法,很深奥、很玄妙,说了你们也不懂。”这里“无法可说”和经中许多处出现的“不可说”是一个意思,不是说没有佛法可讲,也不是因为有什么限制而不能说,而是“无法用听法的人能听得懂的语言,去描述佛法”。这不仅是因为佛法一旦用当时的语言讲了出来,就和原来佛法本来的意思不同了;而且更为主要的是,佛证得佛法的当时,佛的层次和听法的人的层次相差太远了,他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没法沟通,所以讲了,他们也听不懂。这就是真正的佛法是讲不出来的道理。

 

在这里让我知道了为什么在佛学中提到的许多境界,我们认识不到、理解不了的原因了。这里面最关键的东西,我觉得是我们自己没有亲自证悟到那个境界。哪怕是从法师的讲法中,或者从阅读经书中能得知一些东西,可这都是人家修证的得到的结果,并不是自己就进入到了那个境界或达到了那个层次——你没进入到那个境界,没达到那个层次,那你怎么能够认识、理解在那个境界或层次中所发生的现象呢?同样的理由,处于那个层次的人,也没办法把那个境界中的情况向一般人作介绍(他们常说,“没法和你们说,说了,你们也不懂,也不信……”,可是,事实是千真万确存在的。),因为没有共同的体验,也就没法约定共同的语言,他也就没办法去描述;就是他能用他的语言描述了,别人也听不懂。

 

这就像人和某些动物,就如人和蜜蜂吧,蜜蜂之间可以用它们的“语言”相互告知哪里有蜜源。可这种有蜜源的信息,它们能怎么向人类描述呢?就是它能用它们的“语言”向人类描述的话,你人类能听得懂吗?反过来也一样,人若用我们说的普通话去和蜜蜂说,那蜜蜂也是听不懂的。——我把这个道理推广到你说“漆黑一片”的答案上,就发现了你说的那个答案的破绽了,这也就是我们考虑问题常常犯的错误。

 

——这就是说,我是在佛学的启发下,才有了这样的思维方式。

 

在这里我得到的启发是:看问题如果想得到符合“客观的真实”的结果,那你看问题的基点,就必须是站在真正“客观的”位置(立场)上,容不得有任何一点的主观和固执,——

 

W:“止”。“止”。我去接个电话……

 

…… ……

 

W:回来了,你接着说吧。

 

X:前面说了一个生来就失目的人对世界会怎样认识的问题,按顺序,我们应该说色盲了吧?

 

W:不,方才说的那个问题还没说完,你接着说你受的启发嘛!我要你把它说完,要不,我心里总想着这个事儿,而放不下……

 

X:那好吧!我接着说:所谓“站在客观的位置”上,就是不要凭自己的主观想象或喜好、带着自己既有的框子或成见,去观察和分析问题,而是要“绝对的”尊重客观的实际,这才能发现真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在科学的问题上,是“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的吧!

 

第二点启发是:认识、理解和沟通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共同的环境。你进入不了对方的环境,你就谈不到对对方的认识或与对方沟通。所以一切凭主观的“想当然”想出来的结果或所作出来的评价都可能是错误的。

 

这个第二点,也许有的人会认为,这是“老生常谈”,没有什么新意。我说那是他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个东西的真正含义,因此往往只停留在口头上说说,实际做的时候并没有真的这样去做。

 

比如,你说的“一片漆黑”的答案就是一例,我对你这个结论的错误,就是在这个启发下,而看到的。

 

再比如,工具书中解释佛学是“佛教经典中包含的唯心主义哲学”,这就是一个很主观、并带有偏见性质的解释,它看问题就不是“站在客观的位置”上——

 

W:“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你居然敢对工具书进行挑战?!你是不是有点太狂了?

 

 

注:“黑洞”是一种质量和密度都极大的天体。它对别的物体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这个吸引力强大到可以把一切经过它身边的物体,全部吸引过去,就连光线都是。就是说它不但本身发不出来光,也不会反射一切光,这在我们看来,它就是“黑”的;它又不放过一切靠近它的物体,总是贪婪地把他们拉到自己的身边,这对于别的物体来说,就像是掉到了一个“洞”里了。于是这种特殊的天体就被命名为“黑洞”了。

 

(待续) 

 

 

 

 

发表人:晓晖

 

发表人邮件:kaixinguo1205@126.com

发表时间:2008-5-6 9:17:00

客观上讲,科学性很强,主观上讲,分析问题透彻。拜读了。

发表人:小妹

 

发表人邮件:448114965@qq.com

发表时间:2008-5-6 7:31:00

视角不同,高度不同,同一事物就有了多种说法,任何事情就产生了片面性,每个高度呈现的影象又都是正确的,那么就需要我们把心放宽,任何事情换位思考,也许结局是另一种...引人思考的构思,润笔的独特让我惊叹.

发表人:紫藤菲菲

 

发表人邮件:784182733@qq.com

发表时间:2008-5-5 23:08:00

吴忧老师,我看您的文,能改掉好多自己的坏习惯,尤其是走马观花的看东西,不过,呵呵,开个玩笑,今天毛病改掉了,但是眼睛是真看花了.拜读....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发表人:月圆中秋
发表人邮件:470011648@qq.com发表时间:2008-8-7 0:10:00
小哥俩的理论知识还真丰富,期待着你们展开下一个话题,到时候一起探讨一下当然更好,不过后生可畏,还真不敢同日而语呢。
发表人:明月几时有
发表人邮件:dbr200508@163.com发表时间:2008-8-6 23:30:00
好久没有上来写评论了,更没有欣赏朋友的作品了,今天上来看到有老朋友的文章,细赏之后,总觉哲理很深,启迪不少。愿欣赏你更多精彩的文章。问好。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500)

心缘之梦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人:“心缘之梦”微信群yueyuanzhongqiu2008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