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具有5年以上石制作经历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石制作工人不少于10人。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石制作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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