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公告,从今天起,多家没有备案管理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被注销备案。私募基金,指的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最多曾达到2万6千家。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统计,到7月31日为止,没有按要求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管理机构超过7800家,加上5月1日第一批注销的1900余家,共计超过1万家机构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本次清理主要涉及三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部主任 董煜韬:我们这次的注销只注销第一没有提交法律意见书、同时也没有在基金业协会没有备案基金产品的长期未展业的空壳机构,对正常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管理人没有任何影响。
此次大规模注销释放什么信号?
此外,根据协会4月29日发布的《关于落实首批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事项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针对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2016年8月1日之前仍未同时通过法律意见书且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协会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对此,某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的严格监管,实际上是对行业的一种扶持,主要是为了规范私募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前些天,还有4000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而被列为异常机构。这说明,目前部分私募机构仍然缺乏合规意识。其次,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有不少私募机构的财务数据较为混乱,无法通过相关机构的财务审计。
8月1日,所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私募将被注销管理人资格,这意味着又将有一批小私募出局,这显然将会有利于行业重新洗牌,留下来的私募定将朝着更专业、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私募募集新规实施涵盖九大要点
“史上最严”私募募集新规和合同指引已于7月15号实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合同指引》,对私募募集主体、合格投资者、募集流程等都作出了规定。
募集新规涵盖九大要点:
一是明确募集主体需取得基金销售资格
二是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甄别责任
三是募集专用账户需签订监督协议
四是不得公开宣传私募产品和业绩
五是产品宣传面对特定对象
六是出具合格投资者证明
七是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八是给予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九是由非销售人员回访确认投资者意愿
新规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募集新规是一套专业的、系统的、具有可操作可适应性的行为标准和业务规范。新规的执行将使得客户在选择私募时更加谨慎,私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获得投资者认可,同时在产品运作过程中,也需要与投资者保持更加充分的联系。只有让投资者更加充分地认识了解私募,才能使得私募基金行业更加健康。
虽然短期内一些私募需要增加成本适应新规,但长期来看是好事。管理层推行募集新规旨在规范私募行业,保护投资者利益。虽然对广大私募尤其是中小型私募来讲要面临一次洗牌,但最终将优胜劣汰,留在行业内的私募质量更好。募集新规是一项有利于私募行业健康长远发展的政策。
●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 私募基金募集是相对于公募募集而言,是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募集和私募基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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