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份DM来说,首要是发行、其次是形式、再次是内容。 一、没有有效发行量,广告主不会认可。发行1000份、10,000份、还是100,000份……不同的覆盖量,决定不同的话语权。发行量越大,认可度越高。 二、形式。我谈两点:一是版式或曰格式;二是纸张。版式清晰、条理清楚,用适宜广告风格的纸张。
三、内容。国家法规政策所限,DM永远做不了最好的内容,能做好内容的人也会去做其他媒体,比如电视、网络。所以,内容只能放在第三位,起锦上添花的作用。
补充:
1、纯哲学角度,内容先于形式,而具体到DM,形式本身更重要——因为种种限制,内容方面所占权重不会高,也难出彩。举例:法规所限,很多内容不能涉及;印刷成本所限,不可能像网络媒体那样,做出很丰富、灵活的内容…… 2、让10000个家庭看12寸黑白电视,和让100个家庭看60英寸大彩电,成本一样。但从传播角度看,前者更有效。国家的家电下乡政策,也是同理,档次太高的东西不在下乡产品之列。奥迪和奥拓也是同理,先普及,再逐渐到中端、高端。同样,先有发行量,再提高其他方面的规格…… 3、看能收50个频道的12寸黑白电视,比只能看一个频道的60英寸彩电,更有吸引力。所以内容重于形式。但两个电视都是只播一个频道时(这个频道播放 90%的广告、10%的内容),我会选择彩电。即内容方面难有大作为时,形式更为重要。 4、在创业初期,不要想一口吃个胖子。踏踏实实先做好有效发行量,然后扩大发行量。赢得广告主信任后,再完善DM本身。一上来做得很精美,成本畸高,超出广告主承载能力,又发不出去。这时,想再把规格档次降下来——难,而且广告主会更加不信任你;打肿脸充胖子,一直撑着不降规格,同时还扩大发行量,成本也成倍扩大——也可以,有钱烧也舍得烧,就这么干吧,就怕你舍不得。 5、在中国创业,第一步先想如何更山寨,如何成本更低。国家现在也在鼓励山寨精神、鼓励破坏式创新。我们做事情,不要逆自然规律,也不要逆国家政策,这都是相通的。
多想、多做、少说,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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